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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和審議全國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聚光 發(fa)布時(shi)間:2017-04-26 聚光 來源: 聚光 瀏覽量:1305
        在今天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根據《環境保護法》要求,受國務院委托,就2015年度全國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作報告。
  按照《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年度全國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是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制度規定的一項重要舉措,也將為地方人大開展這項工作提供借鑒。
  據悉,今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每年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將之作為每年例行開展的監督工作。
  環境污染重、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等問題仍然突出
  陳吉寧在報告中指出,2015年,全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但環境污染重、生態受損大、環境風險高等問題仍然突出。
  在空氣質量方面,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達標,占21.6%;優良天數比例7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3.2%;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50微克/立方米,超標42.9%,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87微克/立方米,超標24.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分別為2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134微克/立方米、2.1毫克/立方米,均達標。空氣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但污染程度仍較高,部分地區冬季霧霾天氣頻發高發。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作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占總超標天數八成多。
  在水環境質量方面,全國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質的國控斷面比例為64.5%。開展監測的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中,有92.6%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達標,86.6%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地表水水質穩中趨好,但部分水體污染問題突出。2015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質比例斷面比2010年提高14.6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例下降6.8個百分點。近八成劣Ⅴ類水體集中在海河、淮河、遼河和黃河流域。城市黑臭水體大量存在。14個富營養化湖庫無明顯改善。近岸海域局部污染嚴重。
  全國土壤環境狀況方面,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長三角、珠三角、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
  生態環境狀況方面,全國森林、濕地、草原生態系統面積有所增加,土地沙化面積減少6%,石漠化面積減少4.7%;自然海岸線長度減少10.5%,海岸帶自然濕地減少14.9%。國家開展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的512個縣中,105個變好,66個變差。
  環境風險應對方面,突發環境事件呈下降趨勢,核與輻射安全可控。2015年全國共發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330起,同比下降三成。但區域性、布局性、結構性環境風險日益凸顯,12%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距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不足1公里。
  “十二五”環境保護目標和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陳吉寧在報告中表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環境約束性指標均如期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年度目標超額完成。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同比分別下降3.1%、5.8%、3.6%、10.9%,比2010年分別下降12.9%、18%、13%、18.6%;森林覆蓋率由2010年的20.36%提高到21.66%,森林蓄積量增加到151億立方米。
  在推進環境法治建設,嚴格執法監管方面,依法落實地方政府環保責任,環境保護部對33個市(區)開展綜合督查,公開約談15個市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各省級環保部門對163個市開展綜合督查,對31個市進行約談、20個市縣實施區域環評限批、176個問題掛牌督辦。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各級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9.7萬余份,罰款42.5億元,比2014年增長34%。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全國共檢查企業177萬家(次),查處各類違法企業19.1萬家,責令關停取締2萬家、停產3.4萬家、限期改正8.9萬家。
  在污染治理方面,全力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一是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新增煤電機組脫硫增容改造1億千瓦,新增脫硝機組1.4億千瓦,累計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1.6億千瓦。淘汰黃標車126萬輛。全年生產新能源汽車37.9萬輛,同比增長4倍。啟動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加強重污染天氣聯合會商和預警發布,嚴格落實應急措施。
  二是進一步加強水污染防治。全國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1096萬噸、再生水利用能力338萬噸。城市污水處理率達91%,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2.5%。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實施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全國完成7.2萬個村莊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三是穩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快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在10個省份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項目。支持38個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域開展綜合防治示范。持續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涉及16.23億畝。
  四是堅持預防為主,推動轉方式調結構。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近三年淘汰落后煉鋼煉鐵產能9000多萬噸、水泥2.3億噸、平板玻璃7600多萬重量箱、電解鋁100多萬噸。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出臺關于重點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引導相關產業向適宜開發區域集聚。加快水利、鐵路等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重大項目審批,批復項目環評159個,涉及投資1.5萬多億元;不予審批21個,涉及投資1170多億元。在下放環評審批權限的同時,發布實施重點行業環評審批原則和準入條件,采用“雙隨機”抽查、約談、區域限批或上收審批權限等手段,嚴格事中事后監管。
  五是出臺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等配套文件。推進大氣、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和事權上收。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試點。深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累計交易超過70億元。積極推進環保費改稅。
  六是加大投資力度,實施一批重大生態環保工程。中央財政節能環保支出2782.16億元,同比增長13.9%。其中,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06億元,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1.5億元,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37億元。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開展天然林資源保護、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石漠化綜合治理等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
  七大措施確保“十三五”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關于下一步工作重點,陳吉寧在報告中表示,“十三五”期間,將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動力,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嚴密防控環境風險,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7%,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濃度下降3%;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66.5%,劣Ⅴ類比例控制在9.2%以內;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2%、2%、3%、3%。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堅決打好“三大戰役”。持續實施《大氣十條》。在重點區域實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落實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突出抓好京津冀特別是北京等重點區域大氣治理。
  全面落實《水十條》。出臺考核實施細則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強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立水環境質量預警制度,對各地水環境質量狀況進行排名。定期公布黑臭水體整治情況。
  出臺實施《土十條》。啟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以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為重點,實行分級分類管控。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推進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
  二是深入推進各項改革。全面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加快環境監測全面設點和全國聯網。推進國家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按流域設置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改革和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
  三是加強環境法治保障。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稅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草原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制(修)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堅持“督政”與“查企”并舉、“嚴打違法”與“規范執法”并重,提高環境執法效能。
  四是健全環境預防體系。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施能耗、水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研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繼續開展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戰略環評,加強重點領域規劃環評,開展重點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負面清單管理”試點。運用環保等多種手段,嚴格控制新增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
  五是加大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力度。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指導督促地方對生態環境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徹底整改。深入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秸稈綜合利用,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六是夯實環境科技基礎,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完善環境標準和技術政策體系,擴大綠色環保標準覆蓋面。完善環保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加快推廣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加大建筑節能改造力度,加快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
  七是有效防控環境風險。強化重污染天氣、飲用水污染、有毒有害氣體釋放等關系公眾健康的重點領域風險預警與管控。加強化學物質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強化尾礦庫環境風險管理。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督促存在重大環境風險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健全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網絡,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對。(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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